墊江縣普順鎮(zhèn)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2025版)
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普順鎮(zhèn)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規(guī)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峤缓徒邮招袨椋鲞M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面的溝通理解,,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11號修訂,,以下簡稱《條例》),,修訂本指南并實時更新。
一,、本機關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況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本機關負責執(zhí)行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預算,,管理本行政區(qū)域內的經(jīng)濟,、科學、文化,、衛(wèi)生、體育事業(yè),、環(huán)境和資源保護,、城鄉(xiāng)建設事業(yè)、財政,、民政,、平安建設、民族事務,、計劃生育等工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本機關會產生并保存以下幾類政府信息:1.機構職責類信息;2.政府公文類信息,;3.發(fā)展目標和規(guī)劃類信息,;4.便民服務類信息;5.其他類信息,。
二,、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機構名稱:墊江縣普順鎮(zhèn)人民政府;
辦公地址:墊江縣普順鎮(zhèn)磨灘村1組13號214室,;
辦公時間: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節(jié)假日除外),;
聯(lián)系電話:023—74548800,。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獲取及公開時限
(一)主要公開渠道
官方網(wǎng)站,,網(wǎng)址:www.cqsdj.gov.cn,。
(二)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四,、本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以向本機關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本機關在公開政府信息前,,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審查,。
(一)申請方式
申請人填寫《墊江縣普順鎮(zhèn)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詳細、準確,,盡量采取便于本機關查詢的名稱,、文號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請表可以在墊江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網(wǎng)址:www.cqsdj.gov.cn)下載,,申請表復印有效,。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3種途徑遞交申請表:
1.當面提交,地址:墊江縣普順鎮(zhèn)磨灘村1組13號214室,;工作時間: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節(jié)假日除外),。
2.信函申請,,收件人:墊江縣普順鎮(zhèn)人民政府黨政辦公室;收件地址:墊江縣普順鎮(zhèn)磨灘村1組13號214室,;郵政編碼:408337,。通過郵政寄遞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盡量選擇中國郵政EMS投遞,并在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二)答復時限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后,,予以登記,除可以當場答復的外,,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jīng)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根據(jù)下列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1.屬于已經(jīng)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由申請人在政府網(wǎng)站和有關政府信息查閱場所進行查找,;
2.屬于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經(jīng)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請的政府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如能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lián)系方式,;
6.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guī)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三)注意事項
1.申請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提供委托代理證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請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選1至5名代表提交申請,并提供推舉證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shù)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本機關將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對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將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
4.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本機關將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幚聿⒏嬷ㄟ^相應渠道提出,。
5.申請人提出的申請內容為要求提供政府公報,、報刊、書籍等公開出版物的,,本機關將告知獲取的途徑,。
五、監(jiān)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