墊江縣文化和旅游發(fā)展委員會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場所公示(墊江縣星格調網吧有限公司天德場店)
墊江縣文化和旅游發(fā)展委員會
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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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有?墊江縣星格調網吧有限公司天德場店?申請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事項,根據國務院《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管理條例》,、文化部《公眾聚集文化經營場所審核公示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現將該申請有關情況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21?日。
單位名稱 |
墊江縣星格調網吧有限公司天德場店 | ||
統(tǒng)一社會 信用代碼 |
91500231MA5UC7U25E | ||
經營地址 |
重慶市墊江縣桂溪街道人民西路天德大廈二樓 | ||
經營范圍 |
互聯網上網服務 |
企業(yè)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分公司 |
場所面積 |
987平方米 |
注冊資本 |
400萬元 |
房屋性質 |
商業(yè) |
上網計算機臺數 |
151臺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張洪林、性別:男、年齡:34周歲、 籍貫:重慶墊江 | ||
主要負責人 |
姓名:張洪林,、性別:男、年齡:34周歲,、 籍貫:重慶墊江 |
任何單位或個人如發(fā)現公示對象不符合《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管理條例》規(guī)定的或有其他不實之處的,,請在公示期內,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墊江縣文化和旅游發(fā)展委員會反映,。反映者須提供真實姓名和聯系電話,,以單位名義對公示對象存在問題進行反映的要加蓋公章,本機關將根據反映的情況進行核查處理并對反映意見的單位和個人的情況予以保密,。
被公示單位必須符合的以下條件:
1.?中小學校園周圍200米范圍內,、幼兒園周圍100米范圍內和居民住宅樓(或院)內不得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
2.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經營單位違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被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自被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之日起5年內,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不得擔任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3.擅自設立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經營單位被依法取締的,,自被取締之日起5年內,其主要負責人不得擔任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聯系電話:023-74512317?? 傳真:023-74681080????????
通訊地址:墊江縣政務服務中心文化旅游委窗口
郵??? 編:40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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