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我市工傷職工及工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定期待遇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21〕11號)政策解讀
????一,、哪些人屬于調整范圍之內的
? ?我市各類企業(yè)、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單位)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的工傷職工和工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符合以下條件的工傷職工和工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
? ?(一)2020年12月31日前應按規(guī)定領取傷殘津貼,,2021年1月1日以后仍符合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的工傷職工;
? ?(二)2020年12月31日前應按規(guī)定領取工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2021年1月1日以后仍符合按月領取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工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
? ? 已經按月領取養(yǎng)老金的一至四級工傷人員,不屬于增加傷殘津貼的工傷職工,。
? ? 二,、從什么時間開始調整
? ? 2021年1月1日起。
? ? 三,、每個人每個月增加多少
? ?(一)一至四級工傷職工的傷殘津貼:一級每月增加300元,、二級每月增加280元、三級每月增加260元,、四級每月增加240元,。
? ?(二)工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配偶、孤寡老人和孤兒每月增加120元,;其他親屬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 ?(三)用人單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級工傷人員,,用人單位應當為其增加傷殘津貼,,每月增加額不得低于180元,。